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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史上最严限超载令”21号凌晨正式实施
2016-09-21 14:15:23 编辑:易小编 浏览次数:2522
【易塑网资讯中心】讯:
9月21日零点起,“史上最严限超载令”正式实施,都要注意些什么?
为配合GB1589—2016颁布实施,本次治超专项行动从2016年8月18日开始至2017年8月31日结束,具体执行分为三个阶段。其中,9月21日开始的第二阶段,路政与交警将联合上路执法治超!
1、要注意治超的三个阶段
第一阶段:动员部署阶段已经过去(2016年8月18日至9月20日)
各地交通运输,公安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、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,健全完善联动机制,做好前期准备和动员部署,加强舆论宣传,为专项行动平稳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环境。
第二阶段:重点整治阶段明天来临(2016年9月21日至2017年7月31日)
各地交通运输、公安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,根据实施方案和统一部署,集中开展专项整治,严厉查处货车违法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。
第三阶段:总结完善阶段(2017年8月1日至8月31日)
各地交通运输、公安部门要全面梳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,系统总结有关经验做法,研究提出相关建议,完善相关政策制度,建立健全长效机制。
自2016年9月21日起,对于公路货运车辆,各地交通运输、公安部门要严格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《汽车、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、轴荷及质量限值》(GB1589)规定的最大允许总质量限值,认定车辆车货总重是否超限超载,并据此进行检查和执法,其中,二轴货车车货总重还应当不超过行驶证标明的总质量。
2、要注意治超的六大重点
重点一
我国使用了12年的货车超载超限标准吨位将全线降低,最大的变化是6轴车由55吨变为49吨,6X2牵引车限重46吨,需要减少车辆的货物装载量才能合法上路。
重点二
两部门执法标准统一,将严格按照《汽车、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、轴荷及质量限值》(GB1589)规定的最大允许总质量限值,认定车辆车货总重是否超限超载。
重点三
方案中规定,二轴货车车货总重还应当不超过行驶证标明的总质量。显然这是专门针对轻卡、微卡这类车型进行的规定,从而杜绝轻卡、微卡这类车出现超载不超限的情况。
重点四
专项行动期间,两部门将进行路面联合执法,三轴及以上货车为重点;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指挥引导车辆到超限检测站接受检测,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实施称重。对经检测确认违法超限超载的车辆,由公路管理机构监督消除违法行为;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公路管理机构开具的称重和卸载单,依法进行罚款、记分。
重点五
严格实施“一超四罚”,对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和货运车辆驾驶人、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%的运输企业实施处罚,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道路运输企业停业整顿;情节严重的,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,并向社会公告。
重点六
加强高速公路入口检测管理,完善检测设备,同步实施重量和外廓尺寸检测。对拟进入高速公路的货车全面实施重量检测,实行检测数据和收费站入口发卡系统联动管理,禁止违法超限超载车辆进入高速公路行驶。
3、要注意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
集装箱运输车全超高,除了换车还有其他的法子吗?
这次治超,集装箱运输车可以说是天然超标,悲催程度堪比17.5米大板车。
集装箱箱体宽度均相同,高度主要有2.6米和2.9米两种尺寸,牵引车鞍座离地高度约为1.32米,加上骨架与牵引销间隙,总的离地高度大概在1.55米左右。这种情况下,即使拉2.6米高的集装箱,挂车高度也将达到2.6+1.55=4.15米。
集装箱均采用国际标准尺寸,想改变集装箱尺寸几乎不可能。部分集装箱货物却又贴有海关监督这类标签,因此不可拆卸,想分装都没办法,只能按原样运输。超限似乎不可避免。
而本次治超,对于超限超高的执法要求相当严格,如果仅仅是罚款,还可以要求货主将超限费补上,如果干脆不让上高速,那该怎么办呢?
既然集装箱不可以改变高度,那只能在牵引车鞍座和挂车上面想办法,以使两者高度相加不超4米。主动降低挂车高度似乎是个好主意。但仓促之间换车会造成经济损失,这需要广大卡友仔细权衡。
不过这次新规对于集装箱运输也不只是添堵。根据新版GB1589标准的表2附注e,运送45英尺(ft)集装箱的半挂车长度最大限值为13.95米,比普通挂车的13.75米又多出来20厘米。这让45英尺货箱运输合法化,也算是额外照顾吧。
9.21,某地为了货车司机方便记忆,编出了一个打油诗,读来通俗易懂,易于理解,赶紧收藏吧!
快速记忆超载新标准
两轴结合行车证,最大不超18吨;
三轴要看轴位置,中置25加2吨;
四轴情形有三种,前四后八31;
挂车若要单轴撑,36吨要减1;
五轴车尾三轴组,43吨再减1;
六轴最多49,单桥驱动减3吨;
其他情形要搞清,参看备注加减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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