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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费立税降成本 更多品种将纳入
2014-10-13 11:09:40 浏览次数:19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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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《关于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的通知 》,自2014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,煤炭资源税税率幅度为2%至10%。此外,自12月1日起全面清理涉及煤炭、原油、天然气的收费基金,而原油、天然气资源税有关政策也将同时调整。
分析人士表示,清费立税同时进行有助于减轻企业税费负担。而煤炭资源税实现从量计征向从价计征的转变,将有利于完善资源产品价格形成机制,促进资源合理开采利用。随着我国资源税改革从石油、天然气扩大到煤炭,预计其他资源品种的资源税改革将加速推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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